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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公用事业工程安全管理培训班的通知

作者:佚名 来源:青岛市市政教育培训中心 点击数:3320 更新时间:2017/11/3
关于举办公用事业工程安全管理培训班的通知
 
各相关单位:
为了加强公用事业工程(燃气、供热、给排水)现场安全管理,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,有效防范安全事故,定于2017年11月7日至10日举办公用事业工程安全知识培训班,具体事宜如下:
一、参加人员范围
1.各区(市)公用事业工程监督机构安全监督人员;
2.各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;
3.总监、专业监理工程师、监理人员;
4.各施工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、项目技术负责人、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。
、培训内容
1. 公用事业工程安全管理资料;
2. 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(JGJ59);
3、公用事业工程法律法规等。
三、培训时间
本次培训不分专业,共四期:(按报名交费顺序排班)
第一期2017年11月7日
第二期2017年11月8日
第三期2017年11月9日
第四期2017年11月10日
四、培训费用
每人260元(含培训费、场地费、资料费、午餐费、证书费等)。
、交费时间、地点
1.时间:2017年11月1日—2日 上午 9:00—11:30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下午13:00—16:00
2.地点:青岛市市政教育培训中心二楼培训部(青岛市市南区团岛四路三号甲,团岛污水处理厂院内)
六、报到交费时,请各单位指定一位人员统一负责办理即可。
1.携带打印好的《公用事业工程安全培训班报名表(见附件)需加盖公章。另外,2017年10月30日前需请将填写完整的附件发至我中心邮箱qd82673049@163.com
2.持2016年颁发的《青岛市公用事业工程质量安全继续教育登记证》者,需上交证书;新取证者,提交1寸彩色照片1张(背面写好姓名)。
七、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安全培训,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安排,经培训考核合格,在原证书上延期或颁发《青岛市公用事业工程质量安全继续教育登记证》。
八、联系人及方式
联系人:傅老师    赵老师    邹老师
电 话:82673049     82685776     82661082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青岛市市政教育培训中心(学校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10月23日